各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祁门县祁红产业发展局、歙县歙茶产业发展中心、祁门县畜牧兽医水产站),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农人函〔2020〕1010号)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度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和安徽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农人〔2020〕1009号)执行。
二、申报材料
各区县申报材料由区县农业农村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审核报送,企业申报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报送。
(一)个人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2)一式3份(破格申报人员应在该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表内贴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破格申报人员须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3)1份。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4)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5)1份(需申报人签名)。
5.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任期内有效学习时间)复印件,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用合同、聘任文件复印件(聘期中断要说明原因),事业单位人员应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岗位空缺情况确认意见。
6.任现职以来存入个人档案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只需提供近5个年度考核合格年度,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7.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绩、成果,以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书、表彰奖励证书等复印件,各类表彰须提供表彰文件复印件。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表彰奖励等,应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对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及表彰奖励,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承担的重大农业项目,须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立项审批文件、实施方案、鉴定材料或验收报告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译作复印件(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著作复印文章首页,论文全文复印),县乡申报人员未公开发表的学术会议交流的专业学术论文(提供组织单位通知和论文集原件)、技术总结或试验报告。民营企业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论文不做限制性要求。
9.近期二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与评审表所贴照片同底,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之一者,不予受理。
(二)单位报送材料
1.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委托函1份。
2.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或市局属单位按规范格式填写《2020年度申报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6)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单位公示证明》1份(附件7)。
三、有关事项
(一)关于继续教育。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0号)要求,按时按量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的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对于参加学术会议、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或出版著作(译作)、发表论文(译文)、参加援疆、援藏、援青、援外、扶贫等可以认定学时的情形,仍参照皖人发〔2001〕30号文件办理。
(二)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统一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发表时间,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开始计算,以近5年业绩为主。
(三)关于材料审核。申报人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用人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证件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审查后将申报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个人申报材料中提交的复印件,由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与原件进行核对,逐项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查意见“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和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公章。有关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经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退回本人保存备查。
(四)关于面试答辩。申报农业系列和农业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人员均要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关于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交评审费、面试答辩费400元。
(六)关于申报材料受理。
1.受理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10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由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统一集中报送,企业申报材料按照属地管理由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不受理个人单独报送申报材料。 
3.电子文档发至邮箱945424321@qq.com。联系电话:2355245。
本文及有关表格请在黄山市农业农村局网站首页“部门文件”栏下载或在安徽农业农村厅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5.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6.2019年度申报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7.单位公示证明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