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市新安江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已由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黄发改行审[2020]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水利局,招标人为黄山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山市新安江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

2.2项目编号:HJAGC2020G065

2.3建设地点:黄山市

2.4建设规模:黄山市新安江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总投资约24.82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河道生态治理。涉及屯溪区、休宁县歙县,治理河长141.9km;新建、改建护岸77.82km;(2)屯溪区、歙县等13处河口生态治理工程;(3)休宁县横江水环境治理;歙县城区水环境治理,凤凰岛湿地、玲珑湾湿地、十里沙坡湿地、义城湿地建设工程;(4)歙县水源地、休宁县新安江源头水源地保护工程;(5)新建歙县大呈水库等5座生态流量调蓄水库;(6)休宁县、歙县引供水管道铺设工程;(7)水土保持工程,歙县境内包括棉溪河、富资河、大洲源、昌源河、街源河等流域治理工程;(8)屯溪区、休宁县、歙县河道管理设施信息化建设。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黄山市新安江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等)及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相关文件规定应完成的相关专题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报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报告、林地使用可行性报告、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调查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支撑性文件)。承担单位需负责以上各项工作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题评价报告的编制和报送、催审催批直至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并承担通过验收所需的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劳务、利润、税金、审查、会务等各项服务的全部费用。

2.7标段划分:  /  

2.8质量标准:提交可行性研究成果报告及相关专题评价报告,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通过评审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2.9招标控制价: 600 万元。

2.10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否

2.11项目性质:工程服务类

2.12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单位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甲级。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投标人被黄山市住建局(含区县住建局)列入黄山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第(6)以黄山市住建局网站发布的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第(2)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7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的规划或技术方案或可行性研究编制业绩。

类似项目指:水环境保障项目、水环境整治项目、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系连通项目、畅流活水项目、调水引流项目、水环境提升项目、水生态建设项目、生态修复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必须能清楚的反映出项目类型和合同金额,如不能反映上述指标,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业主公章,同时提供业主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6月16日17:30时;

4.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上办理用户登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4.3 特别提示:

本项目需办理用户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17235978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 。

5.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转帐、电汇或银行保函。

5.3.1采用转账(电汇):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汇入(以到帐时间为准)指定帐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账户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屯溪支行

账 号: 2210101021000637138033952  

5.3.2银行保函:

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须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服务系统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方法详见 http://ggzy.huangshan.gov.cn/002/002004/20200318/15b15a54-d8e8-4063-aa22-d2ba4c00bd91.html )

6.农民工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或电汇。金额: / 元,在  / 年  /  月 / 日开标时间一小时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汇入(以到账时间为准)指定账户。

户  名:      /            

开户行:      /            

账  号:      /            

其中中标人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日内由代收方转入农民工保证金专户,本项目专户为:[   /   ];专户管理部门为:[   /   ]

7.投标截止时间

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7.1 ?是。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9:30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投标文件。

7.1.2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7.2□否。

7.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第/开标室。

7.2.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开标地点:

8.2.1 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山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西杨梅山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48号   

联 系 人:汪主任               联   系   人: 汪工                       

电    话:0559-2528365         电        话:0551-64498830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334143835@qq.com            

11. 监督

监督部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2351788

 

2020 年  6  月 8 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市新安江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已由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黄发改行审[2020]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水利局,招标人为黄山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山市新安江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

2.2项目编号:HJAGC2020G065

2.3建设地点:黄山市

2.4建设规模:黄山市新安江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总投资约24.82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河道生态治理。涉及屯溪区、休宁县歙县,治理河长141.9km;新建、改建护岸77.82km;(2)屯溪区、歙县等13处河口生态治理工程;(3)休宁县横江水环境治理;歙县城区水环境治理,凤凰岛湿地、玲珑湾湿地、十里沙坡湿地、义城湿地建设工程;(4)歙县水源地、休宁县新安江源头水源地保护工程;(5)新建歙县大呈水库等5座生态流量调蓄水库;(6)休宁县、歙县引供水管道铺设工程;(7)水土保持工程,歙县境内包括棉溪河、富资河、大洲源、昌源河、街源河等流域治理工程;(8)屯溪区、休宁县、歙县河道管理设施信息化建设。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黄山市新安江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等)及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相关文件规定应完成的相关专题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报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报告、林地使用可行性报告、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调查评估报告、地质灾害危害性评估、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支撑性文件)。承担单位需负责以上各项工作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题评价报告的编制和报送、催审催批直至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并承担通过验收所需的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劳务、利润、税金、审查、会务等各项服务的全部费用。

2.7标段划分:  /  

2.8质量标准:提交可行性研究成果报告及相关专题评价报告,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通过评审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2.9招标控制价: 600 万元。

2.10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否

2.11项目性质:工程服务类

2.12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单位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甲级。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投标人被黄山市住建局(含区县住建局)列入黄山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第(6)以黄山市住建局网站发布的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第(2)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7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的规划或技术方案或可行性研究编制业绩。

类似项目指:水环境保障项目、水环境整治项目、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系连通项目、畅流活水项目、调水引流项目、水环境提升项目、水生态建设项目、生态修复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必须能清楚的反映出项目类型和合同金额,如不能反映上述指标,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业主公章,同时提供业主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6月16日17:30时;

4.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上办理用户登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4.3 特别提示:

本项目需办理用户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17235978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 。

5.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转帐、电汇或银行保函。

5.3.1采用转账(电汇):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汇入(以到帐时间为准)指定帐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账户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屯溪支行

账 号: 2210101021000637138033952  

5.3.2银行保函:

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须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服务系统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方法详见 http://ggzy.huangshan.gov.cn/002/002004/20200318/15b15a54-d8e8-4063-aa22-d2ba4c00bd91.html )

6.农民工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或电汇。金额: / 元,在  / 年  /  月 / 日开标时间一小时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汇入(以到账时间为准)指定账户。

户  名:      /            

开户行:      /            

账  号:      /            

其中中标人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日内由代收方转入农民工保证金专户,本项目专户为:[   /   ];专户管理部门为:[   /   ]

7.投标截止时间

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7.1 ?是。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9:30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投标文件。

7.1.2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7.2□否。

7.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第/开标室。

7.2.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开标地点:

8.2.1 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山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西杨梅山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48号   

联 系 人:汪主任               联   系   人: 汪工                       

电    话:0559-2528365         电        话:0551-64498830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334143835@qq.com            

11. 监督

监督部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2351788

 

2020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