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826”行动计划,根据《黄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促进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黄政办秘〔2017〕7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项目指南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审核工作(市经开区有关项目由屯溪区代为申报)。要按照项目建设内容、申报条件、申报范围和扶持标准等要求,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突出优势,集中投入,增强项目申报的针对性,严格按照申报名额,避免盲报和超报。
2.按要求填报“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项目申报文本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制,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项目评审论证,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3.申报主体是企业的,需填报《2019年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并经“涉企系统”比对。
4.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申报项目汇总表(样表见附1-3)、项目申报文本(一式两份)和相关材料,于 12月25日前,以农字号文件(一式三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科。市直有关单位直接行文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二、申报程序
1.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财政局按指南要求,组织申报主体申报。
2.申报主体向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3.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财政局进行评审和实地审核,并根据评审结果和申报指标确定申报项目,经公示后,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4.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材料审核和复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扶持项目立项和安排资金的初步意见。
5.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行文上报市政府审批。
三、监督和管理
1.加强指导服务。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财政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加强指导服务,督促项目实施,确保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2.加强资金监管。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财政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各区县对资金运行情况,项目完成质量、经济社会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估,考评不合格的项目,收回资金。
3.加强总结验收。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财政局要做好项目自验和区县级验收工作,验收结果要归档保存。
4.加强绩效评价。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财政局要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等。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下年度财政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重要因素。
各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市直有关单位要将“申报项目汇总表”,按照附件格式,将电子版发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科,电子邮箱:hsscyhk@163.com,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申报的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指南和文本格式,请登录“中国黄山”网站在市农业农村局网页通知公告栏浏览下载。
附件:2019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
黄山市农业农村局 黄山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日
附件
2019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项目
申
报
指
南
黄山市农业农村局 |
编制 |
黄山市财 政 局 |
2019年12月
目 录
1、2019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2、2019年特色产业示范引导项目申报指南
3、2019年精品休闲农庄奖补项目申报指南
4、 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5、汇总表
2019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内容
2019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转化技术成果,购置仪器、设备,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建设紧密型、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农副产品的收购、储运、扩大生产规模等方面所取得的贷款。
二、扶持方式
对龙头企业贷款利息给予贴息补助。
三、扶持对象
本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8年认定的市级龙头企业)和大型招商引资企业。年度已获上级同类项目资金(中央、省)补助的不得申报。
四、扶持条件
1、企业带动农户尤其带动贫困村、贫困户,与农户形成较紧密的利益联结,签订合同订单,带动农户500户以上,并从本市基地农户采购的原料占所需原料量的50%以上。
2、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纳税,不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金,无逾期贷款等。企业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健全,近两年未发生环保事故和产品质量事故。企业无涉黑涉恶行为。
3、牵头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积极参加省、市政府组织的各类农展的企业优先扶持。
五、扶持内容
贴息项目:对龙头企业在2018年(2018年1月-2018年12月)金融机构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以上的。
主要范围:
1、企业用于扩大生产规模新建或扩建厂房、购置大型设备等。
2、企业新建或扩建农产品基地,建立研发机构、转化技术成果等。
3、企业用于收购和储运农产品。
4、2018年(2018年1月-2018年12月)招商引资重大农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
六、申报要求
(一)贴息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
1、贷款合同复印件和贷款凭证(复印件)。
2、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证明和利息流水单(原件)。
3、2018年度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
4、基地建设,符合政策规定土地流转的,附土地流转合同和订单复印件。
5、固定资产投资和购置设备等,附支出发票和购置发票(复印件)。
6、招商引资项目需提供招商证明材料、验资报告和到位资金证明(原件)、建设合同及支付发票(复印件)。
7、帮扶贫困村(户)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产业化联合体中的龙头企业证明(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材料(原件)。
(二)申报数量
贴息项目,每个区县、市经开区可申报1-2个。
(三)项目书要求
1、按照《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格式如实填报。每个项目文本一式二份(农业和财政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2、填报“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3、附项目申报承诺书。书面承诺查询验证企业的纳税、社会保险缴纳、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
七、扶持资金规模和标准
龙头企业贴息项目规模170万元:择优扶持10-15个项目。每个项目贴息额不高于企业支付贷款利息总额的50%,安排资金额度11—17万元。
八、申报程序
1、各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局按本指南要求,通知企业申报。
2、各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局组织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并根据评审结果和申报指标确定申报项目,经公示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3、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审核和复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扶持项目立项和安排资金的初步意见。
4、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行文上报市政府审批。
九、申报时间
1、12月中旬,各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局评审审核、上报项目。
2、12月下旬,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评审。
3、次年1月上旬,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上报评审意见。
4、次年1月中旬,立项并下达项目资金。
十、监督和管理
1、加强指导服务。各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加强指导服务,督促项目实施,确保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2、加强资金监管。各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进一步深化绩效管理理念,对资金运行情况,项目完成质量、经济社会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估。考评不合格的项目,将收回资金。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下年度财政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重要因素。
3、加强总结验收。各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局要做好项目自验和区县级验收工作,验收结果要归档保存。各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局应将区县项目年度总结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内容包括项目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等。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科,联系电话:2330154
市财政局农业科,联系电话:2355297
2019年11月28日
2019年特色产业示范引导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内容
为发挥市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2019年市财政扶持特色产业示范引导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贫困村发展特色种植和养殖;新型经营主体扩大标准化生产规模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培训;提高产品质量、动植物保护和产品加工、包装和信息化等必须的设备购置;产品原产地保护、“三品”认证等。
二、扶持方式
对规模特色基地进行补助。
三、扶持对象
市级以上贫困村;发展特色基地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年度已获上级同类项目资金(中央、省)补助的不得申报。
四、扶持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
1、贫困村发展特色基地达到一定规模的。2018年以来建设生态高效基地、标准化基地或当年新发展主导产业特色基地连片达200亩以上、或当年新增流转连片土地面积100亩以上的基地。
2、特色产业基地。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进行标准化种植和养殖,产品或基地通过无公害或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产业发展优势明显,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显著。
3、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中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申报。
五、申报要求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2018年以来建设生态高效基地、标准化基地规模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2、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3、“三品”认证产品及基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龙头企业营业执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登记证(复印件)。
5、新型经营主体结对贫困村(户)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产业化联合体中的龙头企业证明(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材料(原件)。
(二)申报数量
特色产业示范引导项目资金规模60万元,每个区县申报1-2个,市直申报1-2个。
(三)项目书要求
1、按照《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格式如实填报。每个项目文本一式二份(农业和财政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2、企业申报的需要填报“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项目申报承诺书。书面承诺查询验证企业的纳税、社会保险缴纳、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
六、扶持资金规模和标准
扶持10-15个项目,每个项目安排资金额度4-6万元。
七、申报程序
1、各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局,按照指南要求,组织有关项目单位申报;市直部门按照指南要求,填写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2、各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局,按照市指南要求,组织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并根据评审结果和申报指标确定申报项目,经公示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3、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审核和复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扶持项目立项和安排资金的初步意见。
4、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行文上报市政府审批。
八、申报时间
1、12月中旬,各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局评审审核、上报项目。
2、12月下旬,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评审。
3、次年1月上旬,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上报评审意见。
4、次年1月中旬,立项并下达项目资金。
九、监督和管理
1、加强指导服务。各区县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加强指导服务,督促项目实施,确保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2、加强资金监管。各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进一步深化绩效管理理念,对资金运行情况,项目完成质量、经济社会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估。考评不合格的项目,将收回资金。绩效考评结果作为次年财政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重要因素。
3、加强总结验收。各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局要做好项目自验和区县级验收工作,验收结果要归档保存。各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局应将区县项目年度总结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内容包括项目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等。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科,联系电话:2330154
市财政局农业科,联系电话:2355297
2019年11月28日
2019年精品休闲农庄奖补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资金投向
休闲农庄CI设计、道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内路标路牌、停车场、网络、公共卫生、垃圾污水处理等辅助设施,品牌宣传推介活动等。
二、实施主体
原则上为十大休闲农业示范区内精品休闲农庄。年度已获上级同类项目资金(中央、省)补助的不得申报,上年已获奖补的休闲农庄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1、依法设立并从事休闲农业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农庄(园)及农业生产基地内规划科学、特色鲜明、环境优美;
2、农庄内年综合营业收入达500万元,年接待游客人次及年经营收入较上年提升10%以上。
3、示范带动能力强,有一定比例的生产加工基地,农庄直接就业人数达20人以上,带动周边农户50户以上。
4、农庄有接待50位客人的餐厅,有10间以上接待游客的标准客房,各种相关设施齐全。
四、扶持资金规模和标准
资金规模60万元,扶持12个项目,每个项目安排资金5万元。申报数量:屯溪区1个、黄山区2个、徽州区1个、歙县2个、休宁县2个、黟县2个、祁门县2个。
五、申报程序
1、各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局,按照指南要求,组织有关项目单位申报。
2、各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局,按照市指南要求,组织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并根据评审结果和申报指标确定申报项目,经公示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3、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审核和复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扶持项目立项和安排资金的初步意见。
4、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行文上报市政府审批。
六、项目书要求
1、按照《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格式如实填报。每个项目文本一式二份(农业和财政各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2、填报“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3、附项目申报承诺书。书面承诺查询验证企业的纳税、社会保险缴纳、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
七、申报时间
1、12月中旬,各区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财政局评审审核、上报项目。
2、12月下旬,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评审。
3、次年1月上旬,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上报评审意见。
4、次年1月中旬,立项并下达项目资金。
八、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及发挥效益情况:一是项目是否按照实施方案实施,有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二是项目各类建设资料档案是否齐全。三是项目目标计划完成情况。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一是是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专户管理。二是资金使用符合规范、专款专用。三是资金能否及时拨付到位。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科,联系电话:2330154
市财政局农业科,联系电话:2355297
2019年11月28日
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申报部门
项目申报文号
项目申报日期
黄山市农业农村局 |
制 |
黄山市财 政 局 |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1、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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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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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申请市级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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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 目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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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资 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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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市 场 分 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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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6 建 设 方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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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财政 补助 资金 支持 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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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 资 构 成 |
项目实施内容 |
金 额 |
其中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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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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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
9 效 益 分 析 |
示范 带动 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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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环境 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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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 收入、 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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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项目单位责任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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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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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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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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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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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
二、项目评审论证表
项目主审专家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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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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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A) |
中(B) |
差(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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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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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建设单位状况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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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建设必要性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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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前景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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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生产建设条件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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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建设方案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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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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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资构成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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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财务效益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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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示范带动作用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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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生态效益 |
A |
B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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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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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评 审 专 家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专业 |
专家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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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机构及评审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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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项目审核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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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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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市级财 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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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市经开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市经开区)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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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级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对审核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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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9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承担单位 |
实施 |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
2018年贷款利息 (万元) |
申请扶持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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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9年特色产业示范引导项目申报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承担单位 |
实施 |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
申请扶持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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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9年精品休闲农庄奖补项目汇总表
序号 |
休闲农庄名称 |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
申请扶持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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