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文旅体局,黄山旅游股份公司,市内有关文旅企业:

根据《黄山市旅游发展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黄山市旅游宣传营销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旅指〔2019〕11号)要求,现就有关营销奖励的申报、审核、兑现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申报项目

根据旅游宣传营销工作方案要求,2019年共设立高铁大型团队奖、会奖旅游奖、研学旅行产品奖、境外广告宣传奖、境外展台共5大类项目奖项。

二、具体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19年黄山市旅游营销政策》及《2019年黄山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黄文旅交流〔2019〕83号)要求,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分为纸质版和电子彩色扫描版。纸质版应装订成册、条目清晰,印记信息完整,电子彩色扫描版应包括纸质版全部内容,扫描清晰,电子文档名为xx旅行社xx奖励申报材料(文档内按照不同材料类别建立文件夹,一团一档)。因扫描遗漏导致审核材料缺失的责任自负。

2、市文旅局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第三方初审,并联合市纪检、财政等部门对各项奖励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确认无异议后,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在市文旅局网站公示一周后,报市领导审批予以兑现。

3、请各单位按照以上要求,如实、准确、有序上报有关材料。申报奖励的企业本年度如存在被行政处罚的情况,按照《旅游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旅游行政处罚种类,扣除相应比例的奖励资金。具体如下:

(1)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扣除该旅游企业所得奖励资金总额的3%。

(2)暂停或者取消出国(境)旅游业务经营资格:扣除该旅游企业所得奖励资金总额的6%。

(3)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暂扣、吊销委派的导游、领队证件:扣除该旅游企业所得奖励资金总额的10%。

(4)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扣除该旅游企业所得奖励资金总额的15%。

(5)凡经核查认定旅游企业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凭证者,一经查实,取消下一年奖励资格,追回本年度全部奖励资金,并通报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

4、奖励申报周期:2018年12月1日-2019年11月30日,申报受理时间:自文件下发当日至2019年12月13日。逾期未报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请递交至安徽安智会计师事务所,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前园南路金溪饭店六楼,联系人:汪梦婕  18155973547

(交流与合作科联系人:夏彦/洪爽;  联系电话:2516884)

 

附件: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19年黄山市旅游营销政策》及《2019年黄山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黄旅〔2019〕83号)

 

 

 

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11月4日

附件: 黄山市旅游委员会关于申报2019年黄山市旅游市场营销奖励的通知.doc【28.19 KB】

黄文旅交流〔2019〕156号.附件.pdf【295.43 KB】 预览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在线播放PDF文档... 你可以下载该文档到本地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