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城管局,高新区住建局、城管局,徽州区房产中心,黟县房产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20〕7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0年度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标准。2020年度全市申报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按照省住建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建人〔2019〕87号)规定执行。任职或聘任年限统一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

2、继续教育。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自2016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每年应不少于90学时,2016年之前每年不少于72学时。

3、职称与职业资格的衔接。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皖人社发〔2017〕72号)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可按照文件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且被聘任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符合晋升条件的,可持职业资格证书直接申报。

4、规划专业职称评审过度衔接。鉴于机构改革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已调整,为做好过渡期内职称评审工作,今年城市规划专业职称评审继续由省建设工程专业评审委员会承担,除业绩条件任按原《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建人〔2012〕151号)执行外,其他均按新修订的标准条件执行。

5、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评审。根据省委厅、省政府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59号)和省人社厅《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等文件要求,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必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表》。

6、破格申报。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符合相应级别、专业职称评审破格条件,可不受学历、资历、继续教育条件等限制破格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7、面试答辩。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破格申报副高级人员需参加省住建厅组织的面试答辩。面试答辩合格者(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才能提交评委会评审。面试答辩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理论知识和个人提供的业绩成果进行命题,测试其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工作能力。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申报程序

2020年度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采取网络和纸质同步申报的方式进行。

1、个人网络申报

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输入网址http://dohurd.ah.gov.cn)→服务→协同办公→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60.166.10.158:5011/szjsframeqy/index/index),按照操作说明和如下步骤如实进行填报。

(1)登录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后,请先在下载中心下载《用户操作手册》,按照说明逐步进行操作。

(2)申报者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参照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信息系统页面可供选择的专业,谨慎选报所申报的专业。

(3)申报者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要求,逐项扫描、上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论文、业绩等申报材料,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完整、清晰可读,无图片颠倒、字迹模糊等情形。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篇幅较大较长、不便于上传的业绩材料可另行报送纸质材料。

(4)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8月26日—9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材料审核

网络申报完成后,按下列程序将纸质材料报送相关部门审核。报送时间:2020年10月9日—14日。

(1)各区(县)申报的专技人员:先到区(县)住建局审核材料、区(县)人社局开具委托评审函至市人社局。申报材料送市住建局组织人事科复审合格后,再由市人社局开具高级工程师委托评审函至省建设工程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

(2)市直有关单位申报的专技人员:先到所属主管部门审核材料、开具委托评审函至市人社局,申报材料送市住建局组织人事科复审合格后,再由市人社局开具高级工程师委托评审函至省建设工程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

(3)市直无主管部门的建设行业各企业、市住建局局属单位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先到市住建局组织人事科审核材料开具委托评审函至市人社局,再由市人社局开具高级工程师委托评审函至省建设工程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

三、纸质申报材料

需要报送的纸质材料(相关表格及委托评审函、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任职资格评审表、简明情况登记表、破格申报审批表等材料格式、表样,请登录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系统下载打印,自行制定的一律无效)包括:

1、委托函。相关单位开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2、目录表。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2份,1份贴于资料袋上,1份放在袋内。

3、承诺书。个人签字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由申报者本人签字。

4、单位公示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由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在本单位公示其申报材料,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示证明1份

5、简明情况登记表。2020年度申报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1份

6、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通过后原路退回,由个人和所在单位妥善保管)。评审表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表内贴本人近期2寸彩色同底证件照,另交1张贴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第1页空白处。

7、《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时,需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1份。由市人社局加盖公章。

8、破格申报人员。报送《破格申报审批表》1份、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省住建厅职改办审核后退回)。

四、有关要求

1、材料整理。评审申报材料请按评审材料目录表(附件)规定的目录顺序进行整理。

2、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高级评审费收费标准为300元/人;正高及破格人员面试费用为100元/人。

3、严格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申报材料(包括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本人和所在单位负责。单位人事部门须公示其申报材料,如实填写公示情况,严格审核并签署单位意见,审核人署名,加盖单位公章,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计入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和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4、联系方式。省住建厅职改办: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安徽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202室,联系电话:0551—62999880按2转3。

市住建局组织人事科联系人:郑继红,联系电话:2353997,电子邮箱:1292873401@qq.com

建设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51-62999880按9转2.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

      2、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附件: 附件1.doc【21.5 KB】

附件2.doc【41 KB】